文旅体商融合中,艺术的主体性要持续在场

“我们经常看到商场门口的充气大花朵、中庭的‘天空之镜’、走廊上的粉色网红墙,没有观众知道这些作品叫什么、作者是谁、表达了什么?在被流量稀释、被运营消耗的过程中,艺术的形式在,品格不在,元素在,创造不在。”深圳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教授张振鹏提出,文旅体商融合真正的难题是如何“让艺术持续在场”。商家不仅要能利用艺术引流、把艺术转化成消费品,还要让它始终是一种主体性的存在。近日,在聚焦“文旅体商融合中的艺术”主题的第三届粤港澳大湾区文艺创新论坛上,多位专家围绕人文经济学中艺术的主体性内涵进行了讨论。

“人文经济学不是单纯文艺市场的经济学,核心是把人的价值、情感、文化意义、身份认同纳入经济分析框架。它反对只以票房、播放量、营收衡量文艺,关注文艺生产中的文化成本、价值回报、社会效用,讨论文化价值如何转化为经济价值,同时经济逻辑又如何重塑人的情感、审美与社会关系。”中国评协艺术产业专委会副主任委员、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院长魏鹏举说。他认为,在人文经济学视角下,新大众文艺产品是情感商品,能够提供情绪抚慰、身份共鸣、文化归属感、自我表达的载体,满足大众群体的情感确认、文化怀旧、文化自信表达,这种共鸣、感动、认同就是人文力量。同时,平台算法构造人文的供需关系,提高供需之间的匹配效率,并将人文共鸣量化成播放、点赞、评论、停留时长,流量再转化为广告、带货、付费、IP衍生。在这一过程中,人文情感是流量的源头,流量则是经济收益的中介。文艺消费成为普通人用较低成本获得文化归属感的方式,魏鹏举也提出其中风险:身份认同容易被商业包装简化成符号消费,例如打卡式国风、快餐式怀旧,文化符号被剥离深层历史内涵,变成了消费标签。

文化价值能够转化为经济价值,经济活动也能够塑造人文精神,其中一种重要中介就是生活美学。中国评协香港会员分会会长、香港影评人协会荣誉会长何威认为,文艺是通过塑造人的精神文化结构,进而影响消费模式、生产创意与社会认同。人在具体情境中对体验的感知、反思与超越,是文艺触动人心、激发消费的根基。生活美学是人们以美为价值坐标,将文艺贯穿于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之中,从而构建和谐、舒适且富有创造性的生活态度。人的这种创造性不仅可以提升自己的生活品质,也可以直接转化为文创产品、美学设计与体验经济的创意来源。生活美学还会汲取特定地域与历史的文化养分,沉淀为个人内在的价值观与世界观。“品位的展现并非社会经济地位的必然折射,而是深受文化底蕴的影响,从而体现为具有主体性的创造,而不仅是对流行符号的模仿与复制。”何威说。

人文价值的长期性与资本回报的短期性之间存在矛盾,艺术赋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找到延续价值、产生动能的路径。广东省评协主席田东江认为,文化特质决定发展后劲,每个地方都要挖掘自己独特的文化特质,并配合相应的文化生态保护建设,这样才能产生让人们沉浸的场景,让文化产生持久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感召力。中国评协艺术产业专委会委员、澳门城市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授马明认为,文化消费的重心应从“抵达现场”转向经验延续与价值共创。票根经济联动不同的区域、项目、生产主体,要用非遗工坊、神话故事等“中间物”去串联它们,把文化特质转译为可体验、可消费、可记忆及可共情的文化中介,被文、旅、体、商多系统共同读取,让更多价值被认同、更多情感得到共鸣。中国评协理事、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舞蹈研究所副所长仝妍介绍舞蹈参与构建人文湾区生活美学时谈道,相关组织推动岭南舞蹈、非遗舞蹈、街舞走进社区、校园、景区等城乡空间,使舞蹈成为可感知、可参与的“日常美学”实践。以艺术为媒介的文旅体商融合,深层价值正在于“审美普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