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新大众文艺复合评价范式体系

近期,一批新大众文艺理论汇编和研究著作相继问世。研究者围绕“是什么”“如何看”“怎么办”持续推进理论建构,并把新大众文艺置于新时代文艺理论体系、中国自主知识体系和文化强国建设中加以审视。与此前重在辨认创作主体、媒介形态和生成机制相比,讨论正在进入一个更具实践检验性的阶段:面对网络文学、微短剧、短视频、游戏文化以及人机共创等复合形态,我们究竟依据什么作出价值判断?

这一问题不能再由单一评价主体回答。专业评论强调艺术规律和形式创造,大众反馈记录接受感受和公共参与,算法评价决定作品能否被看见、怎样抵达受众。三者已经共同进入新大众文艺的生产、传播和接受过程,却常常处于边界混杂的状态:专业判断有时沿用既有文类尺度,难以解释跨媒介实践;大众评价容易被即时情绪和群体模仿放大;算法则把点击、停留、转发等行为数据转化为分发权重,并在事实上参与价值排序。新大众文艺评价体系的转型,关键不是在三者之间选出唯一裁判,而是明确各自能够证明什么、不能替代什么,并建立相互校验的评价秩序。

专业评价首先要改变的,是以现成理论套用新现象的惯性。新大众文艺广泛生长于工厂车间、田间地头和网络平台,其创作者身份、文本边界、传播方式都具有流动性。若仍以封闭文类、单一作者和完成文本为默认对象,评论很容易只看见“不规范”,看不见新经验如何生成新形式。专业评价的权威不应来自术语门槛,而应来自对作品的细读能力和阐释能力:一部网络小说如何组织复杂生活,一段短视频怎样借助镜头、声音与节奏形成审美发现,一次大众共创是否把分散经验转化为可以交流的公共表达,这些都需要回到具体文本和创作过程中才能回答。

这也意味着激活中国传统文论资源不能停留于概念对应。面对跨媒介、互动性和生活化的新形态,应从中国文艺实践内部提炼能够解释当下经验的范畴,使“文质”“情志”“风骨”“意境”等传统资源同人民文艺理论、数字媒介经验发生新的阐释关系。专业评论既要辨认新大众文艺打破旧边界的创造,也要说明形式是否完成、情感是否真切、生活理解是否深入。它不再替大众规定趣味,而是把标准转化为公众可以理解、讨论和检验的理由。

大众评价提供的是另一种不可替代的证据。点赞、评论、弹幕、续写、改编和二次创作,使普通接受者不再只是评价的终点,也可能成为意义生产的参与者。大众评价能够显示作品触及了何种生活经验、引发了哪些情感共鸣、是否形成跨群体对话,这是专业评论无法替代的。但是,参与数量不等于参与质量,声音汇聚也不必然形成公共意见。同质化评论可能来自模仿性传播,情绪强度可能遮蔽事实判断,圈层认同也可能把不同意见排斥在外。

因此,对大众评价的尊重不能简化为“数据说了算”。更有意义的观察,是辨认公众为何参与、如何参与以及参与之后发生了什么:作品是否使长期被忽视的经验获得表达,是否促成不同生活之间的理解,是否在反复观看、讨论和再创造中形成较为持久的文化记忆。大众反馈的价值,在于为评价提供真实而多样的接受经验,而不是以多数票直接宣布艺术结论。

算法评价则必须被还原为一种传播机制,而非价值裁决。算法善于处理可计算行为,可以发现兴趣关联、提高供需匹配效率,也能帮助体量较小的创作找到潜在受众。但它所识别的首先是用户反应,不是作品价值;所优化的往往是即时互动,不必然是长期审美成长。当完播率、停留时长和转发量被转换为单一热度,流量可见度、公众参与度、社会文化价值和艺术审美价值便可能被压缩成同一个数字。创作者随之按照平台偏好调整节奏、题材与情绪,评价还未发生,分发逻辑已经反向塑造了作品。

算法参与评价,需要建立透明度和责任边界。平台应当说明主要推荐指标及其基本逻辑,为编辑推荐、专业评议和长期口碑保留相对独立的展示空间,并防止虚假流量、情绪极化和重复模板获得不成比例的扩散优势。尤其对于传播较慢、受众较小却具有原创潜力的作品,公共文化机构、媒体和平台应提供不完全依赖即时数据的发现通道。算法可以回答“什么正在被关注”,却不能独自回答“什么值得被留下”。

由此,复合评价不是把专业、大众和算法各占一定比例后计算总分,而是按照不同功能形成分层判断。算法数据用于发现传播现象,呈现作品怎样抵达受众;大众反馈用于考察接受经验,判断作品能否建立真实、持续的公共联系;专业评论则通过文本细读和理论阐释,辨析作品的思想深度、形式创造与审美完成度。社会文化价值贯穿其中,检验作品是否把人民作为有尊严、有情感、有行动能力的主体,是否把个体表达转化为公众生活可以讨论的问题。

这样的体系还应引入时间维度与异议机制。即时热度应持续接受校验,集中好评应经跨圈层传播校验,专业结论也应接受公众经验和新创作实践的修正。对于同一作品,可以并列呈现传播数据、代表性受众反馈、专业评论理由和长期影响记录,而不急于用一个总榜单抹平差异。评价主体之间不是平均投票,而是各自举证、相互质询,并对自己的判断边界负责。

新大众文艺从“概念争论”进入理论体系建构期,真正需要建立的正是这种能够处理多元评价权关系的中层理论。它既不能让专业评价退场,也不能把大众选择浪漫化,更不能将算法分发自然化。专业评价提供深度,大众评价提供活力,算法评价提供可见性。三者只有在权责清晰、证据公开、彼此校验的秩序中,才能共同服务于作品质量的提高。

从“什么是好的新大众文艺”继续追问“依据什么判断好”,评价范式才算真正落地。衡量一种复合评价体系是否成熟,不在于它能否制造更精确的分数,而在于它能否发现被流量遮蔽的创造,解释大众真实而多样的审美经验,并以中国文艺理论回应新的文化实践。由此生成的自主批评话语,才可能既扎根人民生活,又具有辨析作品、引导创作和建设公共文化的能力。

作者系临沂大学音乐学院院长、教授,山东省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